許女曾是光洋科貴金屬管理中心實體交易課長,她與已婚的衍生交易課陳姓副理有地下情,2人從2014年起虛設5家境外紙上公司,先以低價向供應商買入黃金,抬高價格後再賣給光洋科,以無實體交易、低買高賣的「左手賣右手」方式,共賺取不法利益高達149萬餘美金,又侵占光洋科黃金合計450公斤(約1605萬9千餘美元),因國際金價大跌,資金缺口難以彌補,許女2015年辭職走人後才曝光,陳男則於2016年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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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分院指出,2人犯罪模式可說是無本生意,以光洋科技資金購買黃金,再高價賣回光洋科,「左手進右手出」,以買單、賣單配對方式,在無實體交易行為下,光洋科技資金流出、流入,最後許女私設的境外公司獲利,時間長達1年以上,估計獲利超過新台幣1億元,光洋科損失1.6億元以上。

2人虛設境外公司,以低買高賣手法套利。示意圖
2人虛設境外公司,以低買高賣手法套利。示意圖

許女以憑藉對於貴金屬行情判斷虛設Alpha等公司套利,但該公司資本額低,又無冶煉貴金屬能力,相同套利方式難以持續,遲延屢約狀況不斷發生,眼看就要曝光,許女等人還不知收手,又把預售交易謊稱為現貨交易,「貍貓換太子」,把光洋科要交貨給豐業銀行的450公斤黃金,當成Alpha公司要交給光洋科的黃金,部分變賣後獲利達4.8億元以上,光洋科損失超過10億元。

合議庭指出,許女離職在即,還與豐業銀行成立450公斤黃金預售訂單,其中200公斤由光洋科技另外購買黃金交付,剩餘250公斤都被她侵占,非常貪婪,且犯罪後填補損失部分,僅匯回259萬8千美元,餘者均未賠償,還保有侵占所得的黃金20公斤,自偵查至本院審理終結已經長達7年以上,未見有任何彌補損害具體舉動,故二審加重其刑。

眼見事跡快要敗露,許女等人竟又想方設法,侵吞公司450公斤黃金。示意圖
眼見事跡快要敗露,許女等人竟又想方設法,侵吞公司450公斤黃金。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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