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稽查發現,這11.4公噸的過期肉品中,以雞肉為最大宗,時間最久的已經過期3年左右,其次是豬肉,最久的也放了4年多,但最離譜的是有670公斤的鵝肉,竟然在2010年5月就已過期,另外有40公斤的牛肉上完全沒有標示期限區間,若被微生物感染,又混合新鮮肉品吃下肚,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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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就柏昇冷凍食品行涉逾期肉品的嚴重程度,加重裁罰新台幣840萬元,另外已銷往下游、流入市面的「混肉」,目前衛生局也掌握包括聯上大飯店、洲際酒店、都會生活開發有限公司所屬前鎮區台鋁、新興區悅品共4處餐廳,業者已經自主預防性全面下架,後續將全數回收銷毀
衛生局表示,關於該公司出貨確切日期以及品項、數量等細節資料,檢調目前仍持續偵辦,對於查扣及回收的所有過期肉品,待檢調調查結束後,將在監督下執行銷毀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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