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警分局表示,李姓男子(28歲)今年4月間駕駛太太名下的白色賓士轎車在國道一號高速公路上奔馳,因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遭到測速裝置拍照取締,事後監理機關通知須扣繳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
熱門新聞:嘉義男2年前砍傷情敵 賠35萬元反遭羞辱!臉書驚見5種復仇法
李男繳回牌照後為了繼續使用該車輛,竟異想天開在今年5月間在網路上向不知名賣家搭上線,以6000元代價購買原本車輛號碼的偽造車牌兩面,懸掛在遭扣牌的轎車上繼續上路行駛,以為使用自己名下一樣車號的偽造車牌就不會被發現。
未料,草湳派出所所長張傑凱及警員林子森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以「AI巡防系統」發現該車疑似懸掛變造車牌,經埋伏守候將李男查緝到案,除沒入偽造車牌外,並依偽造文書罪嫌將他移送偵辦。
警方呼籲,使用偽變造車牌,除依法查扣車牌及車輛外,同時也涉犯刑法第216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並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最高可處一萬零八百元罰鍰。請民眾勿存僥倖心態。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汐止遠雄「鴻屋咖哩」8人吃完腹瀉狂吐!疑食物中毒1人住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