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中二所員警昨晚執行凌晨00-03時巡邏勤務時 ,於凌晨1時20分許,發現徐男(29歲)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新生北路二段上,車速過快且排氣管噪音太大,因此上前攔查,示意靠路邊停車受檢,但徐男不聽從警方指示停車,逕加速後右轉駛進林森北路383巷內,並在巷內聯繫撞擊路邊停放之13輛普重機、1輛微型電動二輪車、1輛自行車、1支燈桿,導致車輛損壞才停止前進,警方立即上前喝令徐男下車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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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事後表示,因飲酒駕車,注意力未集中,並無發覺警方要求他接受盤查,且不熟悉該地路況,警方依規定實施酒測,測定值為0.40毫克,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將其逮捕帶返所偵辦。

警方調查,現場遭撞擊之車輛(13輛普重機、1輛微型電動二輪車、1輛自行車及1支燈桿)均為路邊停放車輛,並無人員傷亡,並通知交通分隊到場測繪,依交通事故成案。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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