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向《壹蘋新聞網》爆料稱,11日下午5時許,位於台中市南區的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進來2台警車及1台救護車,1名傷者衣服都是血,「據了解是有人不滿恐龍法官判決,所以拿刀在大廳導致一人受傷」,還說「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後確認只是表面受傷,但由於是腹部受傷,所以畫面還是讓人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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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爆料人提供的畫面,1名年輕男子衣服上滿是鮮血,掀開後腹部有刀傷,旁邊的民眾看了驚呼「你實在是,自己也要小心點」、「你不要這麼激動」,傷者語氣平靜說「刀子在右邊外套口袋」。

台中市警三分局證實,前天(11日)晚間6時25分左右接獲報案,台中高分院有人受傷,到場後發現是1起自殘案件;經了解,25歲的方姓男大生到台中高分院旁聽,疑因不滿法官將殺害同居女友及其雙胞胎兒子的陳姓男子,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在院外在用美工刀劃傷自己肚皮表層皮膚,以表達不滿訴求。

警方側面了解,方男並非被害人的親友,與該案件完全無關,至於為何法院早上宣判,方男卻在傍晚自殘?他宣稱不滿判決以自殘表達抗議,第一時間卻沒有媒體知道,也不得而知。由於方男未傷及他人,亦未達妨礙公務程度,警方通知救護人員將他送醫,並同時也通知家人到場關心;方男經治療後已無大礙。

男子陳宏嘉因不滿從事傳播妹的陳姓同居女友與男客糾纏不清,2019年11月3日在租屋處與陳女吵架後掐死她,隔天再狠心將陳女年僅10月大的雙胞胎兒子丟入洗衣機悶死。陳男一、二審都被判決死刑,最高法院有意見將全案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犯案原因與從小歷經父親酗酒家暴、母親精神病發作有關,犯後坦承犯行並願賠償被害人家屬,仍有矯正及再社會化之可能性,前天更一審將他改判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資料照片
台中高分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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