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婦幼警察隊表示,科技的進步,越來越多性別暴力的案件以更多元、數位的方式出現舉凡網友間視訊、直播、網愛、私密照交換遊戲點數、夫妻伴侶間的性私密影像遭盜用、外流,都顯示當今的犯罪模式已經不同於以往,性私密影像一旦PO上網或是上傳雲端,對被害人來說都是不可抹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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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性影像犯罪手法及被害年齡層分析,一般人普遍認為性影像之被害人應為女性,然實際上男性被害人占41%,主要原因為詐欺集團利用部分男性欠缺社交能力,喬裝女子利用網路結識異性男子(不用承擔現身遭逮風險),攀談一段時間後要求男子傳送性影像抑或視訊裸聊後側錄性影像,再據以恐嚇倘不交付一定金額或遊戲點數,將散布性影像。

另分析被害年齡,兒少性剝削及妨害性隱私之被害人以18歲以下之未成年人為最多(占31%)、18至24歲次之(占24%),主要原因為學生族群,使用網路時間較多,易遭網路交友側錄性影像,或年輕族群欠缺身體自主權意識,交往期間雙方合意拍攝性影像,分手後由愛生恨而恐嚇散布。

新北市婦幼警察隊提醒,網路犯罪案件層出不窮,希望藉由多方宣導走入社區,將反詐騙知能拓展到不同族群,使犯罪預防宣導成效向下扎根、向外擴散,減少性影像犯罪及衍生的詐欺案件發生率,共建婦幼安全生活環境。性私密影像外流不是被害人的錯,遭逢案件要勇於求助,發現性私密影像外流秉持四大原則: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切勿姑息容忍,儘速報警處理,接獲可疑的訊息或電話,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諮詢,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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