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消防局表示,進出的住戶分為低樓層和高樓層,且必需「團進團出」,上午10時至晚間8時都會有消防及義消人員在現場待命,陪同住戶前往家中拿取重要物品,讓有需要住戶再安排時間前往。
由於該大樓住戶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新竹市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派員現場勘查結果,房屋遭受火災暫時無法居住,因此5月開徵的113年房屋稅(課稅期間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將主動減免5至6月的房屋稅,每戶平均25,000元,可減税約4,000元,如已繳稅也會主動辦理退稅。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也提醒,民眾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請於災害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向國稅局申請,並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國稅局視案件狀況派員勘查及核發災害損失證明書,於113年度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扣除(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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