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鄭捷生長在一家四口的小康家庭,就讀北市國語實驗小學時期,他並非行為偏激或思想怪異學生,但國小五、六年級有次上音樂課,鄭捷因不會吹奏直笛而亂吹奏,鄰座女同學向老師反應,老師當眾要求鄭捷向該名女同學道歉,這讓他感覺遭受傷害,而國小時期男、女同學相處,常有對立、打鬧情形,另名女同學常出面與鄭捷對抗,也讓他自覺受到傷害,竟立誓殺死這2名國小女同學。

國小畢業後,鄭捷就讀北市弘道國中,國中導師對學生管教嚴格,他自認受到不公平對待,竟想刺殺老師,隨身攜帶美工刀長達一個月之久,此外,一名董姓國中同學曾多次辱罵並以噴劑他眼睛,鄭捷竟持安全剪刀戳董姓同學,當時導師要求他悔過,造成他往後面對挫折、壓力,經常以殺人意念作為宣洩方式,甚至以此作為因應挫折的策略,反覆強化殺人念頭,甚至視為自己的哲學觀,形塑成以自我為中心的反社會、自戀人格特質,常有標新立異之舉,對於他人的不幸遭遇,較為欠缺同理心,他認為世界虛無、人生無意義,傾向悲觀、覺得應付人生很麻煩等的特殊世界觀。

鄭捷認定既然發誓殺人,就要將誓言貫徹,否則就是否定自己,但因找不到國小2名女同學,所以決定隨機殺人,高一開始在無名小站網誌寫下許多殺人相關文章,將殺人誓言作為個人標記,為了完成日漸強化的殺人誓言,他決定報考國防大學理工學院,接受相關軍事及體能訓練,並於2011年入學,但因成績欠佳,2013年遭退學,這讓他產生自戀式的憂鬱情緒。

為了給父母交代,鄭捷參加轉學考,2013年進入東海大學環境與工程學系二年級就讀,但學業成績仍不理想,這時他的高中黃姓同學發現他言行越來越偏激,曾規勸他並將網誌內容告知高中輔導老師,輔導老師隨即通報東海大學,但遺憾的是,未能有效制止鄭捷執行殺人誓言,21歲的他仍決定在遭到東海大學退學前,啟動大規模殺人計畫。

鄭捷為達到「短時期大量殺人」的目的,選定捷運車廂內犯案,2014年5月14日晚上,他傳訊與一名國中同學聊天,告知「下星期三要殺人」,但這名同學以為他隨便說說,隔天凌晨,鄭捷傳訊「下星期三放學時間別搭地下交通工具,我要動手了,看完這封請別跟任何人說並立即刪除」給另名國中同學,5月21日下午,他去松青超市購買一把鈦鋼刀,放在背包內,從江子翠捷運站上車,先後在西門站、國父紀念館站下車,再於下午4時搭乘往土城永寧方向列車,當列車行駛於龍山寺站、江子翠站之間時,他決定揮刀狂殺,造成4死24傷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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