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石育恩與鄭鴻威是政大法律系同學,交情匪淺,《壹蘋新聞網》接獲讀者提供一張臉書照,是石育恩與鄭鴻威2019年一起吃火鍋的合影,石法官還對著鏡頭比中指。
石育恩涉嫌幫老同學鄭鴻威分送律師報酬費,親自帶錢到台北,交給另名詐團軍師、律師黃耕鴻,黃耕鴻今年3月遭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後,黃的許姓女友曾聯繫石育恩,提醒他「小心一點」,石育恩隨即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澄清,承認曾幫鄭鴻威交付10萬元給其他律師,但堅稱不知道金錢來源,不過,鄭鴻威日前遭起訴後,在接押庭上告訴法官,他因為計畫在高雄買房子,所以將預付款300萬元放在石育恩的辦公室,金額與石法官說的「10萬元」有很大差距。
此外,檢廉發現偵辦鄭鴻威洩密協助詐欺集團案期間,他的姊姊鄭彧歆多次與涉案人聯繫還打探偵辦進度,前陣子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檢廉因此認為石育恩有涉案嫌疑,今搜索約談石育恩、鄭彧歆。
司法院日前得知石育恩涉案,要求徹查,橋頭地院啟動行政調查,發現石育恩多次透過內部系統查詢與他承辦案件無關的其他案件資訊,石法官對此辯稱他查的資料,都與自己承辦的案件有關,並非幫鄭鴻威查資訊,至於他將鄭鴻威寄放的300萬元放在辦公室,石育恩出示他與鄭男的對話記錄,堅稱300萬元是鄭男請他幫忙看房子的購屋款。
但橋頭地院自律委員會認定石育恩不當查詢案件資訊,有違失,至於將鄭鴻威的300萬元放在辦公室,也違反《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的「法官應避免與律師、案件當事人有財務往來」規定,相關行為違背《法官倫理規範》規定,自律委員會16日決議將他移付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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