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指出,依據檢察官提出的相關事證,蘇女涉犯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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