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基舉例,去年10月彰化地檢署有1名47歲的檢察官,突然在家昏倒送醫,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彰基醫學中心搶救後救回一命,經過7個月休養,這位檢察官身體復原狀況良好,目前正積極復健中。至於被撞傷的陳家妹妹,在車禍後呼吸心跳停止,經過近30分鐘的心肺復甦後恢復心跳,目前生命徵象雖然穩定,但昏迷指數一直維持在3分,沒有更好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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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基表示,這兩位患者在事發當下均OHCA,經心肺復甦後也都恢復心跳,但為什麼後續差異會這麼大?主因在於檢察官係心因性休克導致的OHCA,經過高品質的心肺復甦以及醫學中心等級的加護病房治療,可以防止腦部進一步受傷,才有後續的恢復,反觀陳小妹是因為嚴重的腦部損傷導致OHCA,腦的實質在車禍發生的當下就受到嚴重損傷,所以即便經過心肺復甦恢復呼吸心跳,腦部的損傷仍舊難以挽回。
彰基醫務秘書、急診暨重症醫學部主任林晏任醫師表示,陳小妹妹的生命跡象都還穩定,沒有特別的變差,進展也是有的,但比較緩慢;院方準備讓她轉到慢性的照護機構,進一步再治療並且做復健。
林晏任說,OHCA分為兩種,一種是外傷型,例如車禍撞到頭的陳姓姊妹,另外一種是非外傷型,例如該名在家昏倒的檢察官。外傷型OHCA的存活率全世界不到3%,非外傷型存活率可以到10%;像該名檢察官現在能夠講話、爬山,而腦出血的姊妹都是屬於創傷型的腦出血引起心跳停止,當然在救治及預後,都是比較不好的。
林晏任指出,一般來講,OHCA的存活率有幾個很重要的因素:第一,必須有很好的到院前救護,例如救護人員有很好的復甦訓練或者是民眾有這個使用AED或CPR的經驗,可以保存一部分的大腦功能;第二,很重要的是到達醫院和急診室跟加護病房的救治,比如有使用葉克膜、低溫療法,或是趕快打通心血管、做心導管及打通血管等。
彰基近3年來有超過20位的病人,都是到院前OHCA,然後神經學預後良好,甚至可以回去原本的工作崗位工作的,像先前發生的檢察官,還有前幾年打棒球打到一半突然心跳停止倒下去的,也有幾位偏鄉醫師因為心跳停止昏倒的,甚至有OHCA二次也可以救活,所以整個關鍵在於到院前救護,到院前有沒有人趕快幫他做CPR和急救,到院後也必須要有很堅強醫療團隊來救治,這樣病人的存活率就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