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廷律師表示,黃立雄夫婦回台投案,現在被起底其實貴婦奈奈和黃博健只有在加拿大結婚,在台灣法律上並不是夫妻關係,而其中原因是男友母親一度反對兩人的婚事,最後因為貴婦奈奈出面解決黃博健遭黑衣人押走的危機,才讓黃博健的媽媽同意在加拿大結婚。
對此,劉韋廷指出,依照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在加拿大有辦理結婚登記,在台灣一樣認為是有結婚身份,只是沒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程序,不影響其有配偶的身份。但就算依照我國夫妻財產制,夫妻債務是各自負擔的,不會因先生欠債,太太變成要還。
不過,貴婦奈奈的案件,夫妻是共犯,兩人共同犯罪,因此要一起承擔賠償的責任,跟是否為夫妻關係並無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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