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36歲廖男自106年起在台北市區捷運站、百貨公司、高中等處,將Gopro攝影機藏匿於背包,隨機尋找已滿或未滿18歲不知情女子或女高中生,並以低角度拍攝裙底風光影像,加上從其他管道取得的偷拍影像後,進行後製、分類及打上浮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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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今天指出,廖男自107年11月中旬起在LINE群組以每片新台幣200元至500元兜售或跟他人交換,並在去年2月間在通訊軟體Telegram經營頻道「胖馬子」販賣,販賣影像更以編號、分類製成目錄,方便買家瀏覽選購。
檢警查出,頻道買家購買前,須先儲值泰達幣(換算新台幣2000多元)加入會員,接著即可獲贈部分性影像影片及2000點數作為看片金,若想再儲值則可用泰達幣或1000元兌換點數,每片價位從200元至900元不等;會員甚至分為3個等級,一般會員為露臉目錄不含裙底圖,一般VIP會員及尊貴VIP會員,目錄含裙底圖,且均有制服學生系列購買權限,會員人數達300多人。
高雄地檢署接獲民眾檢舉後,去年12月12日前往廖男台北市士林區、桃園市桃園區等處所搜索,將他拘提到案,訊後聲押獲准,但羈押期限2個月屆期後並未延押。
檢方統計被害人數達3792人,自108年起不法獲利1006萬2958元,檢察官同時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依法查扣被告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存款162萬多元及各類有價證券,近日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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