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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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貞指出,犯保協會曾對該會服務的347件故意犯罪致死案件中,隨即篩選90份問卷調查,詢問被害人家屬對於死刑存廢的看法。調查顯示,贊成有死刑者超過96.7%,比一般民調來的更高。

她表示,這些家屬都屬於3年內開案的重大案件家屬,他們雖然悲傷還在,但有很多意見還是理性且宏觀。例如家屬認為,殺小孩或殺至親屬於罪大惡極不能原諒,他們也認為精神疾病不是一定不能判死刑,如果在監所的話必須強制治療。

陳淑貞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於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的比例沒有增高,反對廢死的聲浪依然存在,比例很高。

她表示,廢死的推動在台灣民間引起相當大反彈、反感。廢死得有配套措施,但到目前為止,配套措施是什麼,大家完全不知道。有些人主張可以採用「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這種「完全沒有明天」的狀況也是違反人權。

陳淑貞指出,這些死囚聲請非常上訴、釋憲,目的就是拖延死刑執行,造成一種很奇怪的現象,有30幾名死囚這麼多年來沒辦法執行死刑,應該是另一件事,不能延伸推論「死刑」違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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