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昨開庭時,劉彩萱僅認綑綁凱凱,否認拔指甲、牙齒或毆打,強調生殖器的傷勢也不是她造成,聲稱只有打腳底板,沒有灌食不新鮮廚餘。
劉彩萱向法官承認犯錯,「對不起,這些日子很難過,沒有救回凱凱內心的譴責很深,每天耳邊都是救護車的聲響,以及對凱凱CPR的過程」,她嘆了一口氣表示,抱歉沒有照顧好凱凱,接著抱著頭哭說:「我會配合審判,得到應得的懲罰,請讓我有機會回家看家人,我不會逃亡、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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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劉若琳則否認所有犯行,辯稱有一次姊姊把凱凱綁在臉盆,當時她看到凱凱摔倒,有上前將他扶起並鬆綁,強調從來沒有對凱凱施暴,也沒有用指甲刮凱凱的脖子,是要扶他時意外抓傷,還說姊姊下封口令要她別問,直接將罪行推到姊姊身上,試圖博取法官同情,讓她交保回家。
承辦檢察官邱舜韶痛批劉彩萱在上一次偵查庭才坦承所有犯行,現在竟為了要交保翻供,並指劉女姊妹在偵查時不斷和家人串滅證,不僅劉彩萱刪除手機中綑綁、凌虐凱凱的畫面,就連妹妹在看守所,也透過獄友想要和姊姊溝通案情;公訴檢察官黃振城也表示,他看全案資料時,一邊哭泣、一邊生氣,劉彩萱的行為令人髮指、人神共憤。
法官審理後認定劉女姊妹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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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保母姊妹不願國民法官審判 北院裁定結果理由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