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劉女姊妹都是有證照的專業保母,且均為兒福聯盟委託的「待出養兒童」保母,2023年8月間,兒福聯盟媒介劉女與凱凱的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當時凱凱1歲半,雙方約定以每日1000元酬勞,請劉女在住處全日照護凱凱,費用由兒福聯盟支付,但劉女姊妹卻從去年9月1日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凌虐凱凱,其中觸犯凌虐妨害自由罪部分,檢方認定劉女在北市文山區家中,以繩索、布條綑綁凱凱四肢、頭部,還將他身體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眼睛,以行李帶將他綁在椅腳邊。

另外,劉女將遭綑綁的凱凱塞入水桶或角落雜物旁,劉女外出或洗澡時,由她妹妹協助綑綁、看管凱凱,當凱凱蒙眼的口罩脫落時,妹妹會將口罩拉上,見到凱凱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逃離時,妹妹將他綑綁固定好,塞回水桶內。

劉女姊妹甚至長時間處罰凱凱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姊妹倆還命令凱凱長時間裸體在陽台、屋內角落罰站,直到他睡著,若凱凱不服從,就慘遭劉女腳踹、毆打,或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辱罵「機掰」,導致凱凱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造成四肢變形而不對稱。

不僅如此,劉女姊妹還會徒手、腳踹或拿物品毆打凱凱,見他走路慢,就從後面推他去撞牆、撞地,妹妹曾於2023年9月7日以指甲刮凱凱右頸部,凱凱慘遭各種恐怖手法凌虐,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有多處新舊傷勢,甚至大血管塌陷、牙齒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也出血、壞死,受到血液、組織液淤積等傷害。

凱凱遭凌虐3個多月期間,姊妹倆從未帶他就醫,甚至重複以「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的不新鮮食物餵凱凱吃,且讓他長期裸體,連冬天也一樣,甚至一天只提供一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導致凱凱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凱凱去年12月23日出現嘔吐、食慾不振等情形,但劉女卻不管不顧,把他丟在雜物間角落,直到隔日清晨凱凱失去意識才要丈夫打119送醫,但凱凱到院前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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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劉彩萱(左二)、妹妹劉若琳(左三)今早從看守所被提解到北院候審。陳彩玲攝
保母劉彩萱(左二)、妹妹劉若琳(左三)今早從看守所被提解到北院候審。陳彩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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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保母姊妹不願國民法官審判 北院裁定結果理由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