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費、加班值班費等狀況,涉嫌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北檢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人。
北院今天上午詰問陳奐宇與陳昱愷,下午將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作證。檢方提示調查局筆錄,其中提到陳奐宇表示,高虹安在案件爆發後,要求他與助理黃鈴惠到新竹市香山一處套房,現場只有他們3人。高虹安告訴2人助理費的事不要隨便對外發言,有記者探聽也不要講。高虹安表示,會幫他們找律師。
陳奐宇在筆錄中指出,高虹安要求他把手機內的資料刪除,但刪除的資料可能被還原,最好把手機銷毀,還要他回告訴黃惠玟,要求黃鈴惠也刪除電腦內資料。檢察官問當時的陳述是否正確,陳奐宇回答正確。
連到超商領取高鐵票的10元手續費都不能自己決定,一定要經過高來同意,不然高就會碎碎念,還要求她必須註記「自行負擔」。
黃女表示,原先認為身為辦公室主任的她自己可以決定零用金用途,但後來發現沒有辦法,原先她與王郁文、陳奐宇分別記帳,但高虹安認為不好管理,因此後來王、陳的帳就彙整到她手上報帳。
洗頭或吃飯的錢,原先是從零用金扣,但高虹安後來認為應該自己出,因此在錢給她後,就會要求從帳項消除,並表示高虹安會看得很仔細,如果沒有刪掉就會被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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