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只有小學三年級的陳男犯下奪命縱火案的前一個月,半夜外出晃蕩,看到一棟公寓樓梯間擺放6個瓦斯桶,興起惡念,將雨衣放在瓦斯桶上面點燃,所幸瓦斯桶只被燻黑,沒有引爆,警察當時循線找到他,查扣他的打火機並移送檢方偵辦,不料一個月後他又犯案。
奪命縱火案偵辦時,檢察官問陳男會在家裡玩火嗎,他回答:「不會,媽媽告訴我在家裡不能玩火。」檢察官又問他點火後為何要在附近徘徊,陳男說:「因為我要抽菸,也想看火繼續燃燒。」、「我想那裡沒有人經過,所以我就在那邊縱火。」甚至自己招認:「之後晚上有再放一次火。」
陳母則無奈告訴法官,兒子不受家人管控,也不願意按時服藥,經常在外遊蕩偷竊或放火,警察常通知她把兒子領回家,有時家人忘了把門反鎖,兒子就跑出去好幾天不回家。
由於陳男承認知道放火會危害其他人的安全,媽媽除了告訴他家裡不能玩火,也曾告誡他在外面不能玩火,法官認為他能夠辨識縱火是違法的,但因中度智能障礙影響,造成他控制行為能力偏離常態,高等法院審酌後,維持前審見解,依殺人等罪減刑,今判他14年徒刑。可上訴。
推薦新聞 K小姐怒控黃子佼性侵!檢警展開偵辦 最重面臨這刑責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他涉幫詐團洗錢101億!用這2手法辦到 結果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