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費、加班值班費等狀況,涉嫌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北院今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惠玟,到庭詰問關於高虹安助理酬金與助理費的申請、核銷過程。黃也講述高虹安如何看帳,如高鐵金額是誰搭的、搭多少都要寫清楚,若有助理請款零用金,就要向高虹安報告,若她同意才能領取。
連到超商領取高鐵票的10元手續費都不能自己決定,一定要經過高來同意,不然高就會碎碎念,還要求她必須註記「自行負擔」。
黃女表示,原先認為身為辦公室主任的她自己可以決定零用金用途,但後來發現沒有辦法,原先她與王郁文、陳奐宇分別記帳,但高虹安認為不好管理,因此後來王、陳的帳就彙整到她手上報帳。
洗頭或吃飯的錢,原先是從零用金扣,但高虹安後來認為應該自己出,因此在錢給她後,就會要求從帳項消除,並表示高虹安會看得很仔細,如果沒有刪掉就會被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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