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警分局昨凌晨獲報,該處有車禍發生,但交通分隊到場並未發現肇事者,僅留下零件散落一地的小客車,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車沿石牌路二段西往東方向行駛外側車道時,右前車頭撞擊路邊燈桿而肇事。經查,該小客車為租賃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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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場1名目擊者說,車禍當下發生巨大聲響,他趕緊跑到附近查看,想說是否能幫忙,但發現駕駛沒受傷,一下車還全身酒氣,後來這名駕駛就逃離現場。
警方指出,肇事後應停留現場報警處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一項規定,駕車肇事無人傷亡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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