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開庭時,法官與檢辯雙方針對夏男、賴生前往北屯戶政所辦理同婚登記當天的監視器畫面,並傳喚為他們在結婚書約上簽名當結婚證人的賴姓民眾及在場2位友人,3人都說夏男找他們當證人時,他們都不知道夏男是要和身後的賴生同婚。夏男辯護人申請當時為2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張姓女戶政人員出庭作證,希望證明當時賴生並未受到脅迫,是出於自由意志與夏男結婚。
熱門新聞:5億高中生生母首出庭!還原出事當天狀況 怒指夏男只見兒1面就騙婚奪產
張女對於當天細節多半表示已沒有印象,必須提示去年案發後的警訊或檢察官偵訊內容才能逐一拼湊記憶。張女說,夏男、賴生到櫃台辦理結婚登記時,夏男拿文件給她表示「他們要辦結婚登記」,2人就像一般洽公民眾,他沒有特別注意2人是否有親密舉動,或賴男神情是否異常,過程中夏、賴也有交談,但沒注意他們聊什麼。
張女說,辦理結婚登記主要是書面審查,如果書面不完整或有缺漏,才會特別去問,但有問雙方結婚書約上的簽名是否他們自己簽名,至於雙方是否真有結婚的意願,她不會特別去確認。
張女說,在櫃台多少都會遇到辦理同婚的民眾,雙方必須簽署結婚申請表、同性結婚同意書、換領身分證申請書及戶口名簿申請書,夏、賴都有依規定簽名,換領身分證時,賴生要換照片,所以必須拍照比對,夏男則沿用檔案照;她有詢問2人是否要遷戶籍,但2人均說不必遷戶籍,因此,2人結婚後戶籍仍各自在原來處所未變動。
張女說,台中市政府在新人完成登記後會贈送1包以手提袋裝的糖果組,做為結婚禮物,當時她為2人辦妥結婚登記,拿結婚禮物給他們,夏男接過提袋看了一眼,表示「不方便拿這個」,就將禮物退回,但她沒有追問為何要退回等細節。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北市1歲童虐死案引公憤 中華人權協會籲「勿忘被害人痛苦」盼重刑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