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台南市警局前天凌晨1時43分接獲1名陳姓少女(17歲)打110報案,焦急稱說「我朋友(林姓少年)5分鐘前在永康區蔦松二街附近,遭一台白色TOYOTA攔下,有3人強行將人押上車擄走」。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派員前往,發現陳女說詞反覆,似有隱情,被害人女友與另名友人未顯慌張,不合常理,卻仍堅稱「就被押走了」。待警方離去後,陳女又打110辯稱「誤報!人平安返家」。

 

不過,警方獲報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調閱相關畫面並未發現該路段有報案人所述的白色轎車經過擄人,繼續追查反而看到陳女在報案後沒多久,竟與「被害人」一起走在馬路上,畫面中2少年、2少女有說有笑,還一起去超商買東西,開心返回租屋處。

4名屁還報假案後,還一同去超商購物,一路上有說有笑。讀者提供
4名屁還報假案後,還一同去超商購物,一路上有說有笑。讀者提供

警方隔天通知4人到案,當場戳破謊言,林男這才坦承與2名友人聯手捉弄女友,自導自演擄人假戲碼「考驗彼此真情」,並加碼報案取信女友,他接著驚喜現身。4人發現員警上門,他又趕緊躲起來,想說騙過警方後再「取消」報案就沒事,不知道事態會如此嚴重。

警方當場予以斥責,依刑法誣告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將4嫌移送法辦。永康分局長邱顯良指出,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謊報刑案不僅無法解決原本問題,更有可能讓事態更加嚴重,林男等人被警方識破後,知道恐吃官司,但後悔也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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