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昨晚間召開聲押庭,法院裁定指出,翁女涉犯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犯行、羈押聲請書證據足認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疑重大。考量翁女生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情形,駁回檢方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聲請,准予翁女具保2萬元,並限制住居。
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上1處兒童公園溜滑梯旁沙地,2月8日傍晚5點多有小朋友在玩沙時發現疑似嬰兒頭顱,母親察看後確認是嬰屍,嚇得連忙向警方報案。台南市警三分局到場,在砂地堆中挖出1具女嬰遺體,遂立即封鎖現場,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辦,同時報請台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鏡頭過濾分析,發現1名女子趁深夜較無民眾進出時段,抱持不明物品徒步走向案發地點,逗留許久形跡可疑,依此特徵多方訪查沿線周邊住戶及輔以監視器影像交叉比對,最終鎖定翁姓女子(31歲)涉有重嫌。
警方10日晚間持拘票前往翁女位於安南區的租屋處,將翁女及其吳姓男友(21歲)拘提到案,並查扣剪斷臍帶之剪刀、手機等相關證物。
據了解,翁女及吳男均為建築工人,翁女辯稱不知生下女嬰時是否活著,加上無力撫養,剪斷臍帶後獨自帶到公園棄屍,吳男並不知情。吳男也供稱不知同居女友生下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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