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1個由代號「藍道」、「團塊塊公主」、「公爵」等人所發起的犯罪組織,與境外詐騙機房合作,在台成立「水房」(處理詐欺集團之詐欺所得金流)及「車隊」(管理人頭帳戶提供者),本身擔任「水商」,在臉書、LINE等社交通訊平台發出求職、貸款或節稅需要提供帳戶的訊息,讓民眾陷於錯誤,與該集團聯絡提供帳戶。
集團成員拿到人頭帳戶經測式功能正常,隨即提供給境外機房做為收取詐騙款項之用,為避免對方反悔或向警方報案,竟以私行拘禁、傷害等方式控管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強控),被拘禁的被害人多達15人,除對被害人施暴、強盜財物以外,還對其中1名女性被害人強制猥褻,經手的詐騙金額達8400萬元。
其中1名38歲的林姓被害人,被拘禁在台中市北屯區1處出租套房期間,遭抹布塞住嘴巴、矇住眼睛並上手銬、腳鐐方式凌虐,林男因反抗,竟遭劉姓、鄭姓、任姓、黃姓4人及楊姓少年(少年法庭另案審理)持棍棒等物品輪流毆打,造成林男有頭皮多處出血及裂傷,背部局部瘀傷(面積大小14乘13公分),皮下組織及肌肉組織出血,終因腦損傷而死亡,眾人再將林男屍體載往新社區第七公墓棄屍。
檢警陸續逮捕16名嫌犯,其中,劉男等4名嫌犯被檢察官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國民法庭今天進行審理,劉嫌等人辯稱出手攻擊是為了讓被害人配合、不要掙扎,沒有預料會發生死亡;劉姓少年則證稱,被害人失去生命跡象時,嫌犯等人曾要他協助進行CPR人工呼吸試圖搶救。
合議庭因而認劉男等人應無殺人之犯意,改依共同犯重傷致人於死與私行拘禁等罪,將劉男判刑15年6月,鄭男判刑16年6月,任男判刑12年(私行拘禁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黃男判刑10年6月(私行拘禁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