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警分局指出,上午8時41分,朱姓男子(28歲)騎乘機車 沿民權西路西往東方向行駛,因與一輛計程車發生碰撞,此時計程車司機任男(65歲)下車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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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任男開啟車門時,左側公車專用道上的公車緊急煞車,導致車上7人重心不穩碰撞,造成擦挫傷分別送往馬偕醫院、中興醫院及台大醫院救治。

大同警呼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5項規定:「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遵守相關規定規定,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確認安全無虞後,再將車門開啟至可供出入幅度,迅速下車並關上車門。」,另開啟車門不當而致人肇事受傷,應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56之1條,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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