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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遭馬偕醫院「不續聘」的王男今早聽判後,僅說感謝高院還他清白。

 

 

 

高院判決指出,王男坦承在樓梯間觸碰女大生胸部、下體,但法官認為案發前2人頻繁互傳訊息,而且內容私密,女大生是為了讓王男觀看她手機內性愛照片,而與王男相約見面,因此王男在樓梯間的行為,難以認定違反女大生意願。

另外,法官認為女大生對於現場狀況、及事後又邀約王男見面的動機、時序等陳述,與客觀事證不符,況且醫院樓梯間經常時有清潔人員、病患或醫護人員進出,在這種情況下,王男能否強制性交,也有疑問。

雖然女大生事後情緒極度負面,並多次自殺,但法官認為她罹患精神疾病多年,案發前就被診斷為恐慌症,出現焦慮、自殺意念與自我傷害行為,並於案發前密集就診,後來雖於2022年6月 21日自殺身亡,在署名給王男的遺書中寫道:「你這人渣,我死後詛咒你一切,我就在天上看著你,不得好死。」但勘驗她寫的其他遺書,可知她選擇自殺具有多重原因,主要為罹患10餘年的憂鬱症讓她很痛苦,不能因為詛咒言語就認定王男強制性交。基於上述理由,高院今改判王男無罪。

她控男醫壓頭逼口交

此案一審審理時,女大生告訴法官:「他把我帶到一個很隱密的樓梯間,說要帶我去醫院探險,後來就在樓梯間掀開我的裙子,把手指放到我的陰道和屁股,並舔我乳頭,最後還逼我口交,我當時有說『學長你不是知道我有男朋友嗎,不要這樣做』,但他就一直說『學長現在很想要』。」王男隨即把她壓在牆壁上,女大生當庭回憶:「我非常害怕,為了避免他親到我,我還蹲下去,他強行壓住我的頭部讓我為他口交,結束完口交後,我跟他一起離開樓梯間,不然我不知道怎麼出去。」

女大生事後在臉書以「不想再有人受害」為題,發文還原被性侵過程,表示自己當時利用候診空檔,找在醫院擔任主治醫師的學長,聊著聊著學長說要帶她去「一個神祕的地方、你肯定沒有去過」,原以為是要參觀值班室,沒想到學長把她帶到醫院樓梯角落後,將狼爪伸進她裙內不停翻攪,由於事發地點在台北馬偕醫院福音樓邊角的樓梯,她擔心學長會有更激烈的行動,因此不敢大聲呼救。

馬偕醫院當時發聲明表示已約談王男,但王男說2人只是在安靜處所聊天10幾分鐘,絕無性侵。不過檢方調查認定女大生原本要和朋友一起跨年,案發後卻告訴朋友「遇到不愉快的事」不想去了,檢察官為釐清她的精神狀況、指控是否為真,函詢台大對她進行精神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她精神並無異常,也沒證據證明她的說詞不實在,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將王男起訴。

一審審理時,王男表示透過網路結識女大生,堅稱案發當天相約見面聊天,他承認在樓梯間有觸碰她胸部和下體,但矢口否認強制性交,王男辯稱:「我和她是靠在一起看手機裡的照片時,互相摟抱和隔著衣服愛撫,但我並沒有做任何違反她意願的事」。

留遺書詛咒「人渣不得好死」

但女大生的男友證稱,案發後2天,女大生跟他做愛時突然崩潰痛哭,說出被王男性侵之事。此外,女大生在事發後半年之間,體重從51公斤掉到45公斤,而她2022年6月21日墜樓亡,留有指名給王智星的遺書,裡面寫著:「你這人渣,我死後詛咒你一切,我就在天上看著你,不得好死。」

一審認定已婚有小孩的王男在網路結識女大生後,以馬偕醫院醫生專業角色、地位博取她信賴,在她到馬偕醫院精神科候診期間,誘使她去樓梯間性侵,審酌王男未在女大生生前取得諒解,更沒與女大生家人洽談和解取得宥恕,毫無悔意、惡性重大,去年3月判他6年徒刑。

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逆轉改判王男無罪,檢方還可上訴。

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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