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發生在2020年5月,小寧告訴法官,當時她怕單獨赴約會出事,所以請同學周女陪她一起去,但林男說旅館房間空間不大,周女會擋到拍攝角度,而且多一個人要加錢,以此拒絕周女進房間,於是周女在附近超商吹冷氣等她,她跟林男進房後,換穿動漫服裝,這時林男就鹹豬手幫她「喬奶」,接著要求她坐在床上拍照,但拍沒幾張突然把她雙手壓住舌吻,「我說不要,有撇頭,但他繼續親,然後往下看,說我的陰毛沒有剃乾淨,要幫我剃」。
吐水在少女下體還沾她分泌物
林男隨即去浴室倒一杯水,吐在小寧下體,接著拿刮鬍刀開始剃她的陰毛,一邊伸舌舔,甚至以手指性侵,過程中小寧試圖把林男的頭推開,但仍被他強力侵犯。
離開旅館房間後,林男請小寧跟同學周女一起去吃冰,當時小寧覺得很丟臉,不敢把房間裡發生的事告訴周女,但憋了幾個月後,她因為羞憤而自殘,所幸沒有出人命,隨即向精神科醫師求診,說出陰暗遭遇,也告訴周女當天她在旅館房間遭林男剃毛、舔下體還指侵。
少女傳訊「討厭男友以外的人用我」
審理時,林男辯稱:「因為她有些毛沒有用掉,經過她同意,我才幫她刮陰毛」,並稱有用肥皂水和手指沾她的分泌物潤滑,但沒有以手指性侵。林男還說,當天與小寧親嘴,是因為雙方有曖昧情愫,親嘴也有經過她同意,「我事後買卡通人物拖鞋賠償她,是因為知道她有男友,對她不好意思,後來她要我買cosplay衣服當她生日禮物,我當時經濟沒有辦法買給她,她就跟我翻臉」。
法官依據小寧事後傳訊斥責林男:「我討厭我男友以外的人用我。」林男回覆:「好喔,對妳真的很抱歉,不會有下次,妳願意原諒我嗎?」以及同學周女證詞、醫師診斷記錄等事證,認定林男對小寧指侵,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徒刑定讞。
此外,林男被另名少女控告以同樣手法在旅拍過程中剃毛、指侵,還用她的體液潤滑剃毛處,但法官認為這名少女在事發後仍與林男聯繫,卻從未指責或質疑他在拍照時性侵,而是討論林男幫她代購日本女學生制服的事,由於只有少女單方面指述,法院認為事證不足,最高法院判林男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