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表示,賴姓男子得知林姓候選人已在11月23日登記參選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為貪圖個人私利,11月24日晚間在其位於新竹縣尖石鄉住所,以手機連接登入社群軟體抖音( Tik Tok )平臺,接續在林姓候選人抖音貼文下方留言:「現在很現實你沒拿錢出來你就沒票知道嗎?」、「一票三千就好」、「你在賣炸物那裡等我...我去跟你拿錢我來幫你買票...一票三千...兩萬票給你」等語,但遭林姓候選人拒絕。
新竹地檢署說,11月27日獲悉此情資後,旋指派專責檢察官翁旭輝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蒐集相當證據後,當天傳喚賴男到案,檢察官訊問賴男後,予賴男限制住居。
因罪證明確,新竹地檢署火速偵結,以賴男涉犯刑法第 143 條有投票權人要求賄賂罪嫌,提起公訴,並以賴男身為有投票權之人,枉顧選舉之重要性,主動向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要求金錢對價,而許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惡性非輕,爰向法院請求從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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