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自稱是徵信社老闆的林姓角頭與旗下小弟,在北市中山區薇閣、沐蘭等高檔摩鐵門口埋伏,看到雙B、保時捷等名車進出就錄影、跟監,並行賄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林姓警察,由車牌號碼確認車主身份及婚姻狀況等個資,然後勒索數十萬到100萬元不等。多名開房間偷吃的有錢人怕姦情曝光,往往只得摸摸鼻子付錢。新北地檢署搜索三重分局等處,拘提、約談後,一共逮獲8人,其中林男等5人以及林姓偵查佐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刑事局日前接獲報害人報案,遭自稱記者的歹徒跟蹤拍攝,擷取進出汽車旅館畫面恐嚇勒索,動輒要求以近百萬元代價贖回照片,否則就將照片交給配偶或於媒體刊登。
專案小組調查,該集團以林姓角頭為首,林平時自稱徵信社經理,鎖定名車後,還會伺機裝置GPS追蹤器,之後長期跟拍上下車、進出餐廳或汽車旅館畫面,再以假車禍、假討債等方式得知目標姓名,搜尋其臉書、IG以研判是否已婚,確認身份與婚姻狀況後即出面恫嚇被害人。另該集團也行賄三重林姓偵查佐進行個資調查。
許多被害人為免引發家庭風波多不願追究,目前查知被害人10名、得手185萬元。此外,該集團亦從事高利貸、暴力討債犯行,無法繳納欠款者,則遭脅迫加入組織從事跟拍工作抵債,並經常聚眾鬥毆滋事,為具集團性、常習性、牟利性不法組織。
專案人員長期蒐證,見時機成熟,於11月29日發動同步搜索、拘提行動,拘捕主嫌林男等8人到案,搜索集團據點、重要成員住居所共6處,並查扣手機13支、筆電2台、GPS追蹤器2個、DV錄影機1台、新臺幣6萬元、本票、文件一批等證物,將續行追查並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徵信社老闆林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指揮及操縱犯罪組織罪、《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及《刑法》恐嚇取財、《個資法》不法蒐集利用他人個資等罪,3名員工涉犯參與犯罪組織、恐嚇取財。
至於喝花酒、偷查被害人個資的警察林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準公文書、《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不法蒐集利用他人個資罪。
檢方認為徵信業者及貪警林男等5人犯罪嫌疑重大,分別有逃亡、串證及反覆實施恐嚇取財之虞,均向法院聲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