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一名短期入境台灣的印度籍男子今年10月9日凌晨在台北市街頭往行人丟擲雨傘,並涉強行進入不是住宿的飯店鬧事。
判決表示,此名印度籍男子當天在街頭徘徊到上午9時許,見一名女子手抱著3歲女兒並牽著6歲女兒走在人行道上,涉突然上前用雙手強抓女子懷中的女童欲強行抱走,女子抱緊女童不斷閃避,但男子仍繼續強行拉扯女童雙手。
案發當時一旁路人注意到女子放聲尖叫,趕緊上前制止這名印度籍男子犯行,並通報警方到場處理。
士院認為,此名印度籍男子罪證明確,所為應予非難,因故意對未滿12歲的女童犯強制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士院表示,此名印度籍男子坦承犯行,並表示希望獲得女童的母親原諒,但因女童的母親未到庭而未能和解;考量男子因轉機而暫時停留於台灣,已無合法停留身分,判處4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並於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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