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時,張妻表示今年2月在丈夫手機發現他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與暱稱「小夏」的女子互稱寶貝,對話充斥大量鹹濕內容,還互相傳送私密照片,對話中可見丈夫於2022年9月趁她出差時,與小夏相約去汽車旅館嘿咻,她當下情緒激動,看到婚紗照憶起結婚時互許的承諾,觸景傷情,認為丈夫既已悖離婚姻,婚紗照已無意義,因激憤而毀掉婚紗照。

看到婚紗照、馬克杯觸景傷情

至於丈夫指控她攻擊成傷,張妻告訴法官,是因為丈夫出軌造成的痛苦,導致她失控想傷害自己,丈夫上前壓制、阻止她因而受傷,自己並非故意攻擊丈夫,另外,馬克杯讓她想起夫妻日常恬淡的生活,竟遭其他女人介入破壞,一時氣憤將杯子丟棄,並無以此攻擊丈夫的意圖。

而丈夫所謂半夜以手電筒照射眼球,不讓他入眠,張妻解釋說由於就寢時會先關掉臥室電燈,她為了避免跌倒,打開手機手電筒走到床邊,移動之間本來就會調整手電筒角度,丈夫卻故意曲解為「照射眼球不讓入眠」,實情並非如此。

妻檢舉腥夫論文抄襲

法官傳喚張男父親作證,張父說今年2月4日凌晨接到媳婦電話,哭說她在手機看到丈夫外遇的事證,於是他打給兒子,但手機卻是媳婦接的,他才驚覺兒子的手機被媳婦拿走了,等到早上10點多,兒子在公司用同事的手機打給他求救,很慌張地說:「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了,要把全部的錢都轉給太太,她半夜還拿刀威脅,要求把房子過戶給她。」

當天傍晚,張父到兒子家裡了解狀況,看見地上都是馬克杯碎片,還有一把菜刀,「一本結婚相簿被剁得很慘,尤其是我兒子的照片部分,都被砍得很爛,我有帶走保存證物。」張父還告訴法官,他問兒子發生什麼事,兒子說他被妻子拿菜刀、水果刀、螺絲起子威脅,並把手機跟錢包都拿走了,後來雙方與長輩碰面協商,他把拍到的菜刀還有暴力現場照片、兒子驗傷單拿給親家、媳婦的爸爸看,親家勸女兒把手機還給丈夫,媳婦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把手機拿高高說:「這裡面的資料很值錢。」隨即歸還手機。張父還說,媳婦不顧夫妻情分,向清華檢舉丈夫的碩士論文抄襲,還在清大社團宣揚此事,意圖毀謗丈夫的名譽。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為張妻因丈夫出軌而身心受創,但不能因此淡化、合理化她以家庭暴力方式表達訴求的行為,張妻未能適當控制情緒,導致丈夫陷於恐懼之中,審酌雙方現有離婚訴訟,還沒離婚,張男仍可能遭受侵擾,因此裁准核發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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