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年約30多歲陳姓警員有段時間離開警職,競選士林區某里里長,最後落選收場,後來又疑因在外積欠債務,才回鍋當警察,於士林分局警備隊拘留所服務。

士林分局晚間7時許發出聲明表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日前偵辦他案時,發現本分局警備隊陳姓警員前於111年間偵辦刑事案件疑涉不法之情事,為釐清該員涉案情形,爰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本局督察室、政風室及本分局共組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全案經調查完竣,於本(30)日上午8 時許,由檢察官帶同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本局督察室、政風室及本分局,針對該員住家及辦公處所搜索,後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複訊。

士林分局表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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