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台中高分檢已提起上訴。3名被告的國瑞汽車員工其中1名黃姓員工,針對檢方上訴在臉書貼文說:「真的是擾人破事 鬧事」。

這起事故發生在2015年5月22日,家住北部的楊姓家族多名親友共乘3輛車到台南旅遊,其中1輛TOYOTA WISH休旅車係楊父向和運公司台北士林站租用,車內共有6人,駕駛劉姓男子與友人李男坐在第1排,楊母及她的姊姊坐在第2排,2個女兒楊姓姊妹坐在第3排。

不料,當天上午10時許行經國道3號南向137.2公里苗栗西湖路段時,休旅車突然失去動力停在中線車道,劉男試圖重新發動未果,不到1分鐘就遭後方張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追撞,導致休旅車尾整個爆開扭曲變形。

出事休旅車案發前約3個月,才從國瑞汽車觀音廠出廠。翻攝國瑞汽車觀音廠臉書粉專
出事休旅車案發前約3個月,才從國瑞汽車觀音廠出廠。翻攝國瑞汽車觀音廠臉書粉專

坐在後排的楊姓姊妹首當其衝,雙雙送醫搶救,其中,當時30歲的姊姊頭部、胸腹部受到重創,傷重不治;25歲的妹妹撿回一命,但胸椎骨折併脊髓損傷、雙下肢全癱;另外,劉男、李男及楊母姊姊分別受到撕裂傷、骨折等不等傷勢。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事故原因,發現該休旅車累計里程9441公里,同年2月才由國瑞汽車觀音廠進行組裝,根據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等鑑定結果,認定邱姓組裝工人將燃油管連接至引擎側管時,未能以固定扣確實密合扣緊

另外,負責品管及艤裝的黃姓、彭姓員工未能注意該固定扣是否已確實密合扣緊,就由和運租車提供顧客租用,導致楊姓親友等6人行駛途中燃油管與引擎側管結合處因長時間反覆承受壓力、振動力而鬆脫,致使引擎無法獲得燃油供給,在行駛過程中喪失動力,造成1死5人輕重傷的悲劇。

楊姓家族在和運租車士林站租下該休旅車。翻攝Google街景
楊姓家族在和運租車士林站租下該休旅車。翻攝Google街景

檢察官偵結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邱姓、黃姓、彭姓等國瑞汽車3名員工,連同大貨車張姓駕駛一併起訴。邱、黃、彭3人均不認罪,辯稱都有確實組裝、檢查,但一、二審均不採信,均判處邱男5月徒刑,黃男、彭男各4月徒刑,張男則判刑1年2月徒刑;其中,邱、黃、彭上訴到最高法院,獲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邱男仍堅稱確實將燃油管連接至引擎側管,嵌入時有一個卡的聲音,他會用手拉看看確認是否有鬆脫;黃、彭也稱檢查時會打開檢查管路有無接合,會用手拉、聞看看有無汽油味,都未發現有問題。

法官詢問該車保養廠相關員工,證稱該車2次保養時,都有看到固定扣是完全扣緊在管線上;專家也說,事故後勘驗未發現管線結合處周遭有漏油或遭污染現象,該車行駛9千公里過程中,亦未曾出現相關故障碼或燈號,如屬安裝瑕疵,於出廠2、3週內管線即會脫落

一、二審原認定該車出廠時燃油管未與引擎確實連接,判處國瑞3名員工有罪。翻攝車輛安全資訊網(與本案無關)
一、二審原認定該車出廠時燃油管未與引擎確實連接,判處國瑞3名員工有罪。翻攝車輛安全資訊網(與本案無關)

合議庭綜合相關證據及鑑定人說法,發現固定扣上有撬痕,且在鑑定前就已存在,呈現多處受損痕跡,並非車子所產生的震動或燃油壓力造成脫落,而是推估遭到4次的工具破壞造成脫落。

合議庭合理推斷,應係某位非具有車輛專長之人士,於事故前使用工具刻意進行破壞,並進一步拆卸燃油管與引擎側管,導致燃油管與引擎側管未緊密結合,造成行駛過程中產生鬆脫失去動力,而發生後續追撞事故,難以認定係因被告3人於組裝、檢查過程有所疏失所致,更一審大逆轉,改判國瑞3名員工無罪。台中高分檢已於10月19日提起上訴,全案仍將由最高法院進一步審理。

楊姓被害人家人去年曾在臉書發文。翻攝臉書
楊姓被害人家人去年曾在臉書發文。翻攝臉書

據了解,楊父及在車內的楊母、楊姓妹妹、李男及楊母姊姊共5人,向大貨車張姓駕駛及其貨運公司、和運租車、國瑞汽車、國都汽車,以及國瑞汽車員工3名被告,連帶求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合計共4227萬餘元。

《壹蘋新聞網》記者透過臉書與楊姓被害人的1名家人連絡,想詢問對更一審改判國瑞3名員工無罪的看法,但她已讀不回,不過,去年10月她在臉書發文稱「7年了~終於調解成功」、「今天是個應該要開心的日子,但想到祢卻一直不停的很想哭」、「一定是祢有在天上保佑讓官司順利圓滿結束,家人永遠是最堅強的後盾」。

被告之一國瑞黃姓員工將檢方上訴書截圖貼上臉書,抒發情緒。翻攝臉書
被告之一國瑞黃姓員工將檢方上訴書截圖貼上臉書,抒發情緒。翻攝臉書

被告之一的國瑞黃姓員工則未讀取記者傳送的臉書訊息,但他10月底曾在臉書PO出檢方上訴書截圖說「真的是擾人破事 鬧事」,還留言說「無罪啊 對方檢察官鬧事 要上訴不服」。

國瑞黃姓員工對檢方上訴相當不服氣。翻攝臉書
國瑞黃姓員工對檢方上訴相當不服氣。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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