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林秉樞恐嚇徐姓前女友案被撤銷緩刑,高嘉瑜今早表示:「希望藉由這件事情讓所有受害者都能勇敢站出來, 從法律層面看到林秉樞不斷用類似行為對待身邊的親友、女友等等,所以近日也被檢察官撤銷緩刑,也代表他一犯再犯毫無悔意。」她還說,只關林秉樞十幾天,對他毫無懲戒效果,「所以我們會推動修法,讓受害者知道可以尋求協助,讓受害者勇敢站出來」。
依據法院裁判書,林秉樞的施暴記錄從2015年7月開始,他當時要求母親匯錢給他,喝令母親高舉椅子跪在地上,再拿掃把抽她雙腿、用剪刀戳身體,持刀恐嚇:「不匯款就同歸於盡!」驚恐的林母報警求助,法官核發通常保護令,命林秉樞不得侵害母親身體或精神,也不得騷擾母親、須搬離母親住所、遠離至少100公尺。
恐嚇女友求輕判「陪伴重病母親」
2020年8月,林男懷疑擔任教師的徐姓女友另結新歡,威脅要散佈她的裸照,打電話恫稱:「我要整死妳。」、「妳不相信被揍會很痛?」、「我要妳辭掉(教職)。」甚至說:「我會殺妳喔,妳聽到齁!我還會殺妳小朋友喔。」、「妳現在跪下跟我道歉,我現在要殺妳,跟妳小孩,跪下!」
新北法院審理徐女遭恐嚇案時,林男求情說母親生病住在安寧病房,「期望在母親有生之年盡力陪伴」,法官審酌他與徐女達成和解,且徐女當庭表示願意原諒他,因此於2021年9月2日依恐嚇罪判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還要上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甫獲緩刑又對高嘉瑜施暴
不過林男獲緩刑後的第15天,就趁視訊時截取當時女友高嘉瑜的裸照9張,隨即開始恐嚇她,甚至暴打凌虐7小時,還用手機錄下慘狀。檢方起訴林男涉犯傷害等8罪、13項犯行,但高等法院今年7月維持一審見解,判他傷害罪8月徒刑要坐牢,其餘恐嚇、強制等罪合併應執行2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78萬元,全案當中傷害等3罪可上訴第三審,但高嘉瑜決定放棄上訴,全案日前定讞。林男已收到地檢署通知,命他10月報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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