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告訴法官,趙少康拋家棄子的消息,是她30年前當記者時得知,直到2021年2月,趙少康宣布要角逐2024總統,她認為參選人的背景需要被檢視,才提出這個議題討論,且報導前有向黃裕鈞查證。周女還說,趙少康始終不願出庭,只會在節目上罵她「黔驢技窮」或在臉書寫回應、評論她和黃裕鈞的對話記錄,根本是公開威脅她要傳喚的證人黃男。
自稱「媒體少有的良心」
周女還說:「我和趙少康無怨無恨,有的只是正義感和現在媒體少有的良心。」強調自己沒有捏造事實,只是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她身為媒體人應監督有權力的人。此案今天辯論終結,將於10月11日宣判。
開庭結束後,媒體問周女:「會擔心被判賠嗎?覺得趙少康威脅妳的證人嗎?在庭上說趙少康透過節目威脅證人,會不會擔心挨告?」但她不發一語,盯著手機在律師陪同下離去。
發聲明批周玉蔻「毀謗累犯」
趙少康今天雖未出庭,但發聲明強調「我從來沒有打過女性,也從來沒有什麼家暴」,並表示40年前離婚時,把內湖的房子轉移給前妻,銀行存款則成立孩子的教育基金,美國的存款1萬7000美金,台灣的存款有130萬元,等到孩子開始唸中學,他答應每月負責1000美元,作為孩子教育費用,光是呈給法庭的資料就顯示他至少匯了11萬4000美元,事實上總共匯了至少15萬美元。
他在聲明中怒斥周玉蔻詆毀他家暴前妻、不顧孩子,完全是憑空捏造、造謠中傷,「周玉寇口中的證人,有的當庭否認,有的未到庭,顯示周玉寇把自己的話塞到別人嘴中的劣行」,因此請法官對周玉蔻從重處罰,「周玉蔻並非初犯,她屢次造謠侮蔑他人,一而再,再而三,習以為常、不知悔悟,她已經是一名惡意毀謗別人的累犯、慣犯,必須重重的處罰,才能令她警惕」。
趙少康舉例,之前周玉蔻侮蔑郭台銘案、馬英九案,都被輕判處罰200萬元,對周玉蔻顯然罰得太輕,沒有產生任何警告效果,如果她中傷侮辱他人,獲得比法院處罰更大的好處,仍然會無視法律,我行我素,「懇請法官秉持正義守護神的精神,重罰周玉蔻女士,一定要讓她知道胡亂毀謗是要付出高昂代價的」。
全案源於2021年8月26日,周玉蔻在《放言》網站刊登「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身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隔年9月17日也在臉書寫道:「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捺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周玉蔻還在自己主持的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以「放任側翼亂咬!?秒速切割裝清高!?趙少康嗆阿中:抹紅他人不沾手 造謠!?」為標題,討論趙少康,對於趙男說她是「民進黨側翼」,周玉蔻怒嗆:「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是不是也不沾手呢?」趙少康因此怒告周玉蔻、民視,連帶求償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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