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林姓男子(29歲)去年7月下旬騎車行經蘆竹區光明路和光復路口時,和一名王姓小客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一時氣憤之下竟持安全帽砸破對方座車左側車窗玻璃,玻璃碎片還飛入車裏,造成王男左手臂開放性傷口。
案經警方據報,循線逮捕林男到案送辧,林男坦承犯行,桃園地院審酌上情後依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可以一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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