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警分局大甲派出所警員8月31日晚間8時許,在大甲區金華路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請1名林姓駕駛(37歲)搖下車窗配合受檢。警方聞到林男說話時有酒精味,遂使用酒精檢知器檢測林男吐氣的酒精含量。檢知器當場紅光大作發出警示,顯示酒精數值竟高達1.5mg/L,不僅林男嚇了一跳,員警也驚訝不已,表示從未看過這麼高的數值。

不過,員警觀察林男生理狀況正常且對話應答如流,不似嚴重酗酒之狀態,且林男堅稱沒有喝酒,已8年多滴酒未沾,警方依規定請他以水漱口後,再次用酒測器檢測林男呼氣酒測值,結果顯示數值為零。

林姓駕駛拿出潄口藥水供員警檢視。民眾提供
林姓駕駛拿出潄口藥水供員警檢視。民眾提供

員警詢問林男是否有服用可能含有酒精成分之飲品、食品時,林男猛然想起,因最近他的牙齦紅腫,於是時常使用漱口藥水舒緩口腔症狀,並拿出1瓶自己使用的潄口藥水。

員警查看林男使用之漱口藥水成分表,發現該漱口水中寫明含有酒精成分,研判應是該成分因素導致影響檢知結果,致林男第一次以酒精檢知器測得呼氣中疑有酒精成分,之後員警依規定提供林男乾淨純水漱口,清理口中殘留干擾因素後再次檢測結果測得酒精成分為零,證明林男確實未有飲酒,還給林男清白。

該潄口藥水含有高濃度酒精成分。民眾提供
該潄口藥水含有高濃度酒精成分。民眾提供

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所長李建興表示,員警在執行酒測前,會請民眾漱口,係為排除口腔中仍有殘留酒精影響檢測數值之因素,並當場告知可於漱口或距該結束時間達十五分鐘後進行檢測,以保障民眾的權益,也呼籲駕駛人千萬不要酒駕,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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