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江男當時在工地的地下一樓施做工程,但腳踩的水泥PC板忽然鬆動坍塌,江男連同板子摔落到開挖面,上方水泥土方也突然傾倒,江男慘遭活埋,一旁同事撞見,隨即操作怪手清除土方,把江男救出,但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台北市政府一度以違反勞安、工安勒令停工,當時勞動局勞檢處接獲通報後,也立即指派一名人員到工地現場了解狀況,認定開挖時未確定地質穩定性導致土石崩落,後續也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

台北地檢署也認定,工地現場林姓負責人、工地李姓主任等4人,沒有做好安全防護、有疏失,涉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刑法》過失致死等罪,但考量已和江男家屬達成和解,將4人緩起訴,條件是向公庫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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