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今年3月接獲情資後,由黃淑媛檢察官召集新竹市刑大、台北市刑大、新竹憲兵隊、台中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3月至5月間密集搜索主嫌周姓男子位於台中市大里區祥興路租屋處等5個地點,發現有3處做為製毒工作室,陸續拘提周男等4人。
熱門新聞:高雄城中城大火釀46死!二審改依殺人罪論罪 黃格格再逃死刑
專案小組共查扣電子煙油彈成品共302支、用於製作之原料菸油共120瓶、毒咖啡包成品225.89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1162.44公克,以及用於混入電子煙油的香料、色素、巧克力等原料,製毒工具燒杯、磅秤、針筒、模具、果汁機、磁力攪拌機及標籤機等物。
彰化地檢署表示,本案查獲的電子煙油內含之成分主要為大麻二酚(英文簡稱CBD),此成分雖非毒品,但送驗後又發現內含列管之新興第三級毒品大麻素即「MDMB-4en-PINACA」、「5F-MDMB-PICA」、「ADB-BUTINACA」等成分,甚至在其中部分電子菸彈內驗出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英文簡稱THC),也就是說,周嫌等人隨意混雜各種毒品後作成含毒之CBD電子煙彈,再於網路上販售給不知情之民眾購買使用。
彰檢表示,該等含新興毒品之電子菸彈施用後,易干擾人體中樞神經系統,有引起頭痛、暈眩、癲癇、焦慮、躁動、恐慌、困惑、多疑、失憶、精神錯亂、情緒和知覺改變,以及昏迷等危險,甚至因而成癮而不自知,對身體健康危害甚鉅。
檢察官偵結後,本月15日將周嫌等4人依毒品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所扣案的毒品等物品及不法犯罪所得總計362萬5000元。彰檢呼籲大眾切勿使用安全有疑慮之電子煙及煙油,以免因此施用毒品而不自知,不僅破財又傷身。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暑假畫句點!基隆成功國小「哆啦A夢」主題迎小一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