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田中警分局今年4月獲報,二水鄉濁水溪畔遭人傾倒廢棄物,於是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會同通知彰化縣環保局、第四河川局人員共同至現場勘查,當場緝獲邵姓等3名嫌犯,發現他們將船隻廢纜繩、輪胎等廢棄物傾倒在河川地,現場還查扣2輛曳引車。

專案小組研判,廢棄物案件多半有土頭(開挖)、土尾(回填)、仲介、司機、挖土機、場地等組織犯罪分工,經4個多月的擴大偵辦,日前查出劉姓主嫌(50歲)藏匿於雲林縣湖口鄉,於是前往其經常出沒的檳榔攤埋伏查緝,惟劉嫌警覺性極高,發現行跡暴露後立即以破百車速逃亡。

廢棄物散布濁水溪河床。民眾提供
廢棄物散布濁水溪河床。民眾提供

警方為避免造成用路人生命危險,先取消該次拘捕行動,再經蒐證後掌握劉嫌行蹤,向檢察官聲請拘票並設下天羅地網,終將劉嫌逮捕歸案,並陸續查獲另2名嫌犯,合計共6名嫌犯,依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田中分局長簡龍宏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未依規定處理廢棄物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不肖業者為圖一時方便及牟取暴利,任意傾倒廢棄物,造成環境汙染及周遭農民的損失,警方絕對依法嚴查究辦,刨根溯源,一個都不會放過,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共逮捕6名嫌犯。民眾提供
警方共逮捕6名嫌犯。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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