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2020年引用論文數據,質疑萊克多巴胺有害健康,發文稱「萊劑比搖頭丸毒250倍」,遭衛福部認定為散布不實謠言,告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後來蘇偉碩承認引用數據錯誤,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雖然數字差到1000倍,但蘇偉碩已更正錯誤,不一定要告,由於《食安法》是公訴罪,雄檢仍偵辦,認為蘇偉碩言論雖聳動不實、過度渲染,但非全然惡意,去年處分不起訴。

蘇偉碩隨即向北檢控告陳時中和吳秀梅誣告,主張食藥署在事發後新聞稿,指他沒有發現期刊的錯誤,「既然他們都認為我沒有發現期刊錯誤,又憑什麼告發我故意散發謠言?」蘇男認為衛福部告他是為了掩護萊豬進口以及鎮壓反萊豬公投。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蘇偉碩2020年10月間分別透過臉書、YouTube、新聞媒體及立法院公聽會發表「萊劑促動TAARI的活(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進口含萊劑肉品,並非不吃就沒事,光呼吸就可能吸到萊劑,吃素的人也會吃到」等言論,而他被告發後,又在臉書PO文修正「萊劑毒性是毒品搖頭丸的250倍」的說法,檢察官因此認為衛福部告發時,並無虛偽捏造不實的事項,陳時中、吳秀梅不構成誣告,因此將2人不起訴。

至於蘇男求償百萬元敗訴,台北地院尚未提供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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