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悲訴:爸爸只讓我吃一口飯

已獲安置的女童作證說:「我吃飯不能吃飽,只吃一口爸爸(林男)就會收掉我的飯,叫我停手不可以摸湯匙跟飯,我不知道原因,我伸手拿食物,他就打我,有時用棍子,有時用手打,他會把食物收到最高的位置讓我拿不到,我很餓,半夜不睡覺偷吃餅乾,連冰的飯、冰的菜都偷著吃,我肚子很餓走路會搖晃會想睡覺。」

 

「全身除了尿尿的地方都打過」

她還說:「爸爸在家會打我,用愛的小手、棍子還有手,除了尿尿的地方,身上都被他打過,從我讀大班開始,每天都打,我脖子的傷是爸爸抓的,他掐住我脖子,我沒辦法講話,他放我下來時我幾乎都沒氣了。」

 

 

 

李男用「愛的小手」尾端用力戳女童。示意圖。資料照片
李男用「愛的小手」尾端用力戳女童。示意圖。資料照片

同齡女童99.98%比她重

判決指出,女童的母親19歲時未婚生下她,2018年與林男結婚,2019年生下林男的孩子後,專心照顧剛出生的嬰兒,大女兒的生活起居就由林男照顧,但林男對於沒有血緣關係的女童特別狠心,每次吃飯限制她只能吃一口,然後就收走飯碗,有次女童吃了3小塊蘋果後,把第4塊塞進嘴裡,林男竟要她吐出來。

長期處於飢餓狀態的女童營養不良、低血鈣、輕度貧血、體重過輕,6歲僅有13.5公斤,發育遲緩,生長曲線在同齡女童的0.02%,也就是說同年齡女童有99.98%的人比她重。

但林男見女童日益消瘦卻毫無憐憫之心,動不動就毆打她,甚至為了避免留下條狀傷痕,以「愛的小手」底部用力戳她,造成她身體數十處小瘀青。

2019年9月初,女童升上小學,林男甚至徒手掐女童的脖子造成明顯傷痕,後來老師發現女童會撿垃圾桶的食物吃、經常乞食,檢查她身體發現全身都是傷,通報社會局介入調查並緊急安置女童,才揭發這起長達1年多的繼父虐童案。

繼父辯沒錢餵飽女童

林男被檢方訊問後遭羈押,但他矢口否認凌虐或傷害女童,辯稱經濟狀況不佳,孩子才會挨餓營養不良,「不是不給她飯吃,拿愛的小手只有打小腿,掐脖子只是輕輕含著沒出力、嚇嚇她罷了,她身上的傷痕不是我造成的,不知道怎麼來的」。

法院審理時,傳喚為女童驗傷的法醫作證,法醫說女童身上多處圓形疤痕及新舊傷,都是林男以愛的小手底座用力戳她,可見女童長期受虐,兒脖子上的指尖瘀傷,很明顯是用力掐住才會有這種傷勢。法官因此認定林男以愛的小手或徒手毆掐等方式對女童施虐。

 

林男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但法官認為他出庭仍否認犯行,甚至辯稱是為了教訓女童在外偷竊才掐她脖子,卻不反省女童違背人性尊嚴在外乞食、翻垃圾桶找食物的始作俑者就是他,犯後態度惡劣,因此最高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4年2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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