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李男懺悔表示,很後悔一時僥倖,造成王母家庭破碎,「真的很對不起」,對於喝酒沒有找代駕並再度道歉「對不起」,他坦言很後悔想能做什麼,因收押禁見,無法到王男靈堂上香,所以抄經文迴向死者,並稱「為什麼死的不是我?畢竟是我的錯,我會彌補、不會逃避。」他強調若未來能出去工作,他會分期一個月支付2萬元給王母,盡力彌補。
對於量刑有何意見,王母表示,以前教育孩子都會說,自己家境不好,千萬不能酒駕,家裡沒有錢賠,她想問李佳修明知不能為何還酒駕,不能做錯事道歉就覺得能獲原諒,最後,王母哽咽地說:「我兒子回不來了,請法官從重量刑。」
王母律師主張李男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讓王母失去兒子,白髮人送黑髮人,讓2歲女童從小沒有父親,此外,律師也透露,王母曾為此擲筊詢問兒子,死者王男傳達「為了女兒希望賠償,為了懲罰希望重判」盼國民法官深思,不給予減刑。
檢辯進行辯論時,公訴檢察官高光萱表示,李男稱和同車曾姓少年換手,是為了用路人安全,但從監視器畫面可見,李男駕車進入地下道前,不斷開在車道間分隔線上,還未注意車前狀況、未減速,直到撞上王男車輛,且他酒測值高達1.085,是法定標準的4倍,酒駕分明是為了「飆車」。
檢察官認為,李男有很多選擇,包括找代駕、搭計程車、不續攤、不飆車等,但「死去的王男連選擇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痛斥李男想要抄經文迴向死者,雖抄了33次,但在同一頁經文中就有6處地方出錯,質疑究竟在揶揄死者,還是不上心。
檢察官並引用世界名曲《甜蜜的家庭》歌詞,貼上王男和愛女一同慶生合照,惹哭坐在旁聽席民眾。檢方主張李男未獲王母原諒,犯後飾詞狡辯,甚至想卸責推給曾姓少年,不應下修李男刑度,也不應給予緩刑,應量處中高度刑期,求處7年半至9年徒刑,併科罰金30至50萬元。
李男律師則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能因李男有38次交通違規紀錄,就認為他罪該萬死,這件事故發生前,李男未曾犯擄人勒贖、性侵猥褻等重罪,也非酒駕累犯,並給予王母20萬慰問金,雖賠償金未達成共識,但仍努力想要和解,律師並指李男在事故當下,面對警員張敬詢問「車子是誰開的?」李有回應「我開的!我酒駕」主張有自首,請求量處5至6年徒刑。
法官於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明天上午10點,集結國民法官進行評議,訂於7月28日下午1點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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