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楊姓男子(53歲)、戴姓女子(47歲)為夫妻關係,分別是香椒、威晶公司負責人,威晶公司負責經營江小魚酸菜魚的加盟、食品進口等業務,楊男是實際負責人,並為江小魚公益店負責人。2人於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陸續以威晶公司名義從越南進口大批巴沙魚冰存冷凍庫,製造日期2019年2月至11月不等,保存期限2年,過期日分別在2021年2月至11月間。
不料,由於2020年起爆發新冠疫情,共有4809箱共4萬8090公斤的巴沙魚無法在保存期限內賣完,楊、戴為避免損失,2022年10月起,將其中972箱的過期巴沙魚運到公司冷凍,指示不知情員工將「保值期:24個月」的變造標籤,貼在其中471箱過期魚貨外箱上,並將原本的保存期日欄位撕毀,再將其中281箱賣給台中、彰化、南投、台南等4間加盟店,共得手29萬5050元,其他則留在直營店或冷凍庫。
台中市衛生局今年初獲報後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1月16日會同保七警方前往搜索,查獲尚未改標的過期魚貨3837箱,已改標過期魚貨共471箱,合計4萬3080公斤,另有501箱未改標魚貨已送往牧場、養殖場報廢作飼料。
楊男、戴女均坦承犯行,檢察官認定2人涉犯行使變造私文書、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及詐欺取財等數罪,從重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楊男、戴女均認罪,並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法院未經言詞辯論,依偽造文書罪各判楊、戴各8月徒刑,均緩刑2年,犯罪所得29萬5050元沒收。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台中「紳士無限」叫車App突停業!老闆失聯 市府籲申請爭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