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名丈夫過世後留下千萬房產,妻子考量2個兒子中有1人欠卡債,擔心丈夫留下的房產被銀行查封,因此要欠卡債的兒子拋棄繼承,但又擔心這樣不公平,所以想要另個兒子也拋棄繼承,自己繼承丈夫的所有遺產,但這樣真的正確嗎?
律師蘇家宏答:
母湯!爸爸過世後,是由媽媽以及第一順位的兩位兒子繼承遺產,如果第一順位的2位兒子都拋棄繼承後,在法律上等於沒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就要看爸爸的父母親(第二順位繼承人)還在不在,如果不在,就要看第三順位的繼承人兄弟姊妹…。
所以2個兒子拋棄繼承後,可能就由配偶以及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繼承遺產,跟媽媽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該怎麼護千萬家產?
1. 積極跟債主和解
最重要的是把債務清償,可以運用債務人清償條例跟銀行協商,如果是民間債務,合理的跟全部債主做協商和解。
2. 有欠債的繼承人,要拋棄繼承權利
繼承父親財產後,債主就可以扣押,所以只能真正拋棄繼承,不可能作假的拋棄繼承。
3. 媽媽繼承2/3,並寫遺囑交代
媽媽與沒有欠債的兒子繼承,可以協議由媽媽繼承2/3,因為分割遺產是自由的,只要全體繼承人同意的方案,就可以協議完成。
如此一來,未來媽媽多拿的部分在”百年”後,再把媽媽自己遺產分多一點給欠債的兒子,希望那時候欠債的兒子已經把債務還清,否則,債權銀行仍舊可以查封拍賣媽媽的遺產。
只是讓欠債的兒子可以多一點時間還債,否則,父母親的遺產都繼承不到。
4. 設計照顧他一輩子的法律機制
萬一真的無法清償債務,就必須設計讓欠債的兒子有活下去的法律機制,因為媽媽總是愛孩子,因為欠債的兒子無法繼承,總要給他每個月基本的食衣住行費用…。(法庭中心/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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