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自強自曝酒駕。翻攝畫面
陳自強自曝酒駕。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陳姓藝人5月19日晚間11時許,在大安區敦化南路某居酒屋喝酒,酒後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上路,約20日凌晨1時38分,陳行經敦化南路一段,因安全帽帶未扣繫,為警方攔停並實施酒測, 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5毫克,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對陳實施酒測。翻攝畫面
警方對陳實施酒測。翻攝畫面

陳志強昨天發文自曝酒駕,知道酒後不騎車,但心存僥倖,認為走路都能回家了,以為喝點啤酒沒關係。

陳志強自責的說,「做了最不好的示範,非常抱歉!」所以,也決定自己犯的錯誤說出來,除了要好好的記錄起來警惕自己之外,也希望能藉由自己的錯誤提醒大家「酒駕零容忍」!千萬不要有僥倖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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