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興鄉長蔣煙燈表示,余嫌原本在彰濱工業區工作,名下還擁有2棟房子,但娶子這名印尼籍妻子後,妻子經常寄錢回印尼,而余男後來因車禍無法繼續工作,2棟房子陸續賣掉,只能租屋居住,但妻子仍向地下錢莊借錢,兩人經常為了錢吵架,精神狀況也出問題,曾先後住院治療。
5日傍晚,余嫌在家與妻子吵架後情緒失控,持榔頭攻擊妻兒,兒子被打到滿身是血,衝到住家附近超商,坐在座椅區大哭大叫,哭喊「救命」,余嫌手持榔頭走進超商,少年哭喊「不要」,嚇得躲到1名男店員身後,男店員勇敢以身體擋住余嫌不讓他靠近少年,要他冷靜一點。
警方報案趕到余嫌家中,將倒臥血泊的余妻送醫搶救,但她因頭部重創不治,隨後到超商逮捕余嫌,連同少年一併送醫。少年頭部與身體有多處撕裂傷,所幸傷勢穩定;余男則沒有大礙,訊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法辦。
彰化地檢署表示,余嫌經檢察官陳昭蓉訊問後,認涉犯刑法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殺人重罪,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於今日凌晨裁定羈押,檢察官將持續深入偵辦本案,釐清全案經過。同時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彰化分會,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之權益保障。
彰化縣府表示,余家為低收入戶,夫妻均有衛生局列管,經常住院療養,家戶有社工陪伴,現因家逢變故又家庭親屬資源較疏離、薄弱,家中兒少已由本府安置,後續將持續提供兒少治療資源與心理、精神重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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