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副署長葉貞伶受訪說,依據《外役監條例》,刑期7到15年的受刑人,只要「累進處遇」達到第三級以上,表現良好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合外役作業,都可報名外役監遴選,而遴選小組每3個月開會一次,投票時必須超過半數是外部委員,而且委員拿到的遴選資料,受刑人是匿名的,也就是說,不論是外部或署內委員,都不知道報名接受審核的是哪些受刑人。

此外,葉貞伶表示, 《外役監條例》有規定「不得」參加外役監遴選者,包括觸犯脫逃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性侵害、家暴以及累犯、撤銷假釋者等等,但不包括殺人罪受刑人,而易寶宏符合上述報名外役監遴選條件,矯正署一切依法辦理。

至於易寶宏何時獲准去外役監、目前在哪個外役監服刑,葉貞伶表示涉及受刑人個資,不便透露。

警批政府打假球

昨在黃國昌直播頁面爆料的警察表示,當他得知轟動社會的「夜店殺警案」兇嫌之一易寶宏目前在服外役監,「我真的覺得我那學長白死了,政府根本都在打假球。也請國昌老師幫忙我們發聲,到底矯正署用什麼標準能讓夜店殺警案的兇嫌服外役監?」並怒轟政府「到底為什麼要把警察的尊嚴放在地上踩還騙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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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役監條例》修法三讀!阻10年以上重罪犯 貪污犯遴選條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