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警察隊表示,糾紛案件最常見發生模式,有旅客趕時間不小心發生肢體碰撞踩踏,再者因上下班尖峰時間人潮眾多,進出車廂產生推擠,亦有因車廂行駛晃動發生磨擦、占用博愛座或排隊搭乘電梯時擋住去路、酒醉及買票糾紛,以及因手機播放音量或交談聲音過大,干擾其他旅客等狀況。
上述行為引發彼此不滿拳腳相向,導致怒罵三字經、比中指、摔乘客手機、大打出手揮拳相向,甚至使用辣椒水噴灑對方等,造成互相提告傷害或恐嚇等各種類型案例。
捷警隊舉例,5月5日於捷運市政府站一名女子下車時,不慎踩踏到隔壁男乘客的腳,該男一時氣憤出手推了該名女子,女子氣不過,追上手扶梯,拿出辣椒水朝男子噴灑。
6月7日捷運士林站列車上兩名女乘客比鄰而座,因膝蓋碰觸引發雙方爭執,一名女乘客甚至有比中指、摔對方手機等行為;6月23日捷運府中站旅客疑似逃票遭站務人員要求補票而惱羞成怒攻擊站務人員,最後遭壓制在地,以上案件經捷警到場後,依公然侮辱、傷害及強制罪等相關法令移送轄區分局偵辦。
捷警隊呼籲,近日天氣高溫炎熱,民眾搭乘捷運時更應平心靜氣,遇事時務必冷靜面對,並以同理心及彼此體諒包容的心態來化解糾紛,或可按下車廂門邊紅色緊急按鈕,請站務人員協助處理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立即到場協助,藉由警察調閱影像,還原事發現場釐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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