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寶和會因不明原因受託槍擊館長,大組長施俊吉負責籌劃,指派劉丞浩擔任槍手,劉男先加入館長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房林口旗艦店會員,2020年7月間7度到健身房觀察館長出入及作息時間,同時確認健身房附近的林口分局文化派出所位置,以便槍擊後以最快速方式攜槍投案,為的是自首可減刑,施俊吉也於同月24日與劉男一起勘察地形。
故意騷擾館長製造紛爭
同年8月1日,劉男先在健身房無故觸摸館長身體,騷擾、激怒館長,同月15日又以不滿健身房服務為藉口,故意與館長爭吵製造事端,作為後續槍擊的犯案動機,劉男每次離開健身房後,都到施俊吉住處向他報告並討論後續作案方式。
對於劉男多次找碴,館長8月16直播表示將對劉男提告並求償,劉男截圖並側錄直播向施男報告,施男認為時機成熟,命劉男擇期執行槍擊任務。
槍手託好友照顧家人
劉男接獲執行指令後,隨即為入獄作安排,他告訴好朋友:「我會消失一陣子,請幫我照顧家人,尤其是弟弟,將來會有人來找你,並給你一筆錢,請幫忙償還我在外面的債務。」並請好友不要追問是什麼事情。
館長大量出血命危
2020年8月27日晚間11時許,劉男搭小黃前往健身房,抵達後請運將把車停在附近等候,然後在車上喝啤酒壯膽,8月28日凌晨1時許,劉男下車在健身房對面埋伏,凌晨2時22分,館長與2名助理走出健身房,穿越馬路後要上車,館長坐上副駕駛座後方位置,滑門仍開著,與站在車旁的助理交談,劉男小跑步上前,在距離館長一步的距離雙手握槍,館長見狀舉起右手護住頭部,劉男連開3槍,造成館長右側股骨開放性骨折、右上臂開放性傷口、右大腿開放性傷口、右小腿開放性傷口、左踝開放性傷口,大量出血有生命危險。
劉男見館長中彈跌出車外,轉身衝向等候他的計程車,命司機迅速開往林口文化派出所自首並繳出手槍、子彈5顆,館長被助理緊急送醫撿回一命。
高院認為館長與施俊吉、劉丞浩素不相識,也沒有深仇大恨,2人卻策劃對館長行兇,犯後一再否認共謀及殺人意圖,至今沒有與館長達成和解,審酌館長所受傷勢、槍擊對他生理、心理造成的嚴重影響及精神痛苦,今判施、劉2人連帶賠償館長327萬餘元。可上訴。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